在橡膠制品著色過程中,由于著色劑是在橡膠進行硫化以前加入全部配料中,經充分混合后著色與硫化同時進行,為使著色效果趨于完善,對著色劑的性能是有一定要求的。
著色力,就是著色劑以其本身的色彩影響整個膠料顏色的能力。著色力越大,著色劑用量越小,著色成本越低。著色力與著色劑本身特性有關,與其粒徑也有關系,一般隨粒徑的減小而增大。當彩色顏料與白色顏料并用時,著色力往往可以提高。
遮蓋力也稱覆蓋力或被覆力,即遮蓋橡膠底色的能力,也是著色劑阻止光線穿透制品的能力(著色劑的透明性大?。?。對有色橡膠制品,著色劑遮蓋力越大越好,以防透出橡膠底色,使制品色澤色澤不鮮艷。對透明制品,遮蓋力越大,透明性越差。遮蓋力的大小,取決于著色劑的折光率與生膠折光率之差,差值越大,遮蓋力越強。
除少量低溫硫化橡膠制品外,絕大多數制品需經110~170℃下較長時間的硫化,著色劑在此期間應不干擾硫化,不與其他配合劑 反應,不變色。
著色劑不應對制品的物理機械性能和耐老化性能有不良影響,受日光作用后,應不易褪色或變色。
著色劑應易于在橡膠中分散,以提高功效,并使膠料色澤均勻一致。
著色劑在橡膠中不遷移,在水、油及溶劑中不滲透,以保證對織物和鄰近膠料、物質不污染以及在水、油等介質使用時不褪色。